江 苏 省 工 程 咨 询 协 会 苏工咨协(2007)6号
关于申报2007年度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奖项目的资格 1、2006年内完成并经过评定的成果,以及2005年完成的突出成果。经过实践检验的确属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咨询成果,项目完成时间可放宽到2002年。 2、报奖项目的范围:优秀的规划咨询报告,专题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及其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工程咨询的新理论或新方法等研究成果。 3、成果形式: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和计算机软件技术。 4、申报条件与程序按照省计经委苏计经投发(2001)518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时间与材料 1、截止申报日期:2007年5月10日。 2、申报材料: (1)成果的原始材料; (2)与项目咨询成果相关的评估(评审、审查)报告、有关审批部门的审批(核准)意见;与理论研究或技术成果相关的专家评价或专家鉴定。 以上材料各2份(成果的原始材料还需附电子文档1份,以备存档用)。 (3)江苏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文本15份(正反打印),电子文档1份。 空白申报书请在我会网站http://www.jsaec.org.cn上查询下载。 申报材料不退,请自留备份。 3、申报计算机软件成果的项目,应具备软件测评报告。 三、几点说明 1、请各上报单位认真做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的申报准备工作,真正将高质量、高水平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报送省工程咨询协会。 2、根据国家科委《关于调整国家科技奖励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及参照中咨协会收费标准,凡申报的项目每项需交纳评审费800元(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交纳),主要用于评审会议费用、项目受理审查酬金等评审工作费用的开支。 3、报送申报材料时,请将预审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注明,以便联系。 4、经预审拟推荐的成果,请按规定时间报送,过时将转到下一年度。预审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工程咨询协会秘书处联系。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8楼,联系人:梁光鸿、杨群力,电话:025—83581335,传真025-83581330。 评审费以汇票或支票交纳的单位,请按开户行:南京商业银行长江支行,帐号088540201021378637填票支付。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工程咨询协会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咨询 优秀成果 申报 通知 抄报:省发改委毛伟明主任,张吉生副主任,齐乃昌副主任, 省工程咨询协会会长、副会长 抄送:省发改委投资处 江苏省工程咨询协会秘书处 2007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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