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工 程 咨 询 协 会 苏工咨协(2016)05号
关于组织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工程咨询单位: 为推动全省工程咨询行业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2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620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6]437号)等工程咨询单位资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指导和帮助会员单位及其他申报单位更好地掌握和理解相关政策规范,进一步提高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质量,省工程咨询协会定于3月中旬组织2016年全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申报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深入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29号令)和《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620号文); 2、传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6]437号)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召开的2016年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 3、具体讲解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申报材料准备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场解答有关问题; 4、现场演示并辅导《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申报操作; 5、根据《中咨协会关于开展执业检查的通知》(中咨协业[2015]77号)的精神,讲解执业检查材料准备及《执业检查申报表》填写要求。 二、培训单位与人员 1、初次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 2、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将于2016年有效期满,需要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3、申请单位咨询资格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的单位; 4、获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后,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按规定应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5、获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后,因故终止工程咨询业务,申请注销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 请上述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3月17日下午 培训时间:2016年3月18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时 培训地点:南京虹桥饭店,地址:南京中山北路202号。酒店总机:025-83400888(总台)。 四、培训费用 培训及材料费会员单位680元/人,非会员单位880元/人,请提前将培训及材料费汇至我会,以便及时领取发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省工程咨询协会 开户行:南京银行长江支行 帐号:088540201021378637 通过银行汇款的单位,请将汇款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填写清楚。 五、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会员单位登陆《江苏省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系统》,点击“技术人员管理”目录下的“会议报名登记”,按提示操作。请参加培训的非会员单位填写《江苏省2016年全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培训报名回执》,通过邮箱jszx333@126.com发至本会。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4日(周一)17:00。 联系人:龚润青(13002560111)、王玉蓉(13815872771) 联系电话:025-83581333、025-83581334
附件:2016年全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培训报名回执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