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咨询协会(通知) 苏工咨协(2013)28号 省工程咨询协会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工程咨询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于2013年9月30日以苏发改规发(2013) 3号文印发了《江苏省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暂行办法》是我省投资主管部门首次对全省投资咨询活动专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对咨询执业规范、咨询业务开展、咨询报告审核、咨询监督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必将促进全省投资咨询活动进一步走上科学化、法制化轨道。现将《暂行办法》转发你们,请组织本单位全体咨询人员认真研读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3〕3号)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